4.图书借阅过期罚款标准
(1)借书期限:本院职工借书期限为2个月,可续借一次;研究生、规范化培训及各类进修人员借书期限为1个月,不可续借。
(2)逾期者每册每天罚款0.5元。
5.罚款办法
(1)个人缴纳的罚款和赔偿金均开具收据。丢失书刊赔偿后,在三个月内又找到原书,可凭原赔偿款收据办理还书退款手续。
(2)属罚款规定范围内情况,一经确认,除通知本人外,本院职工通知财务部由工资扣除罚款金额,非本院人员由押金中扣除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