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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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2019
发布人:白秀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和手卫生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27950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

WS/T 509 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手卫生 hand hygiene

为医务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的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2

洗手 handwashing

医务人员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揉搓冲洗双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微生物的过程。

3.3

卫生手消毒 antiseptic handrubbing

医务人员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3.4

外科手消毒 surgical hand antisepsis

外科手术前医护人员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揉搓冲洗双手、前臂至上臂下 1/3,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前臂至上臂下 1/3 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3.5

常居菌 resident skin flora

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寄居菌,不易被机械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属、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一般情况下不致病,在一定条件下能引

起导管相关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等。

3.6

暂居菌 transient skin flora

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

3.7

手消毒剂 hand antiseptic agent

应用于手消毒的化学制剂。

3.7.1

速干手消毒剂 alcohol-based hand rub

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手消毒剂。

3.7.2

免冲洗手消毒剂 waterless antiseptic agent

主要用于外科手部皮肤消毒,使用后不需用水冲洗的手消毒剂。

3.8

手卫生设施 hand hygiene facilities

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设备,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洗手液(肥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

4 手卫生管理与基本要求

4.1 医疗机构应明确医院感染管理、医疗管理、护理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部门在手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对手卫生行为的指导与管理,将手卫生纳入医疗质量考核,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4.2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适宜的手卫生设施。

4.3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手卫生的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

4.4 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 GB 27950 的要求,在有效期内使用。

4.5 手卫生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要求:

a) 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 ≤10CFU/cm2。

b) 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 ≤5CFU/cm2。

5 手卫生设施

5.1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5.1.1 医疗机构应设置与诊疗工作相匹配的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设施,并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5.1.2 重症监护病房在新建、改建时的手卫生设施应符合 WS/T 509 的要求。

5.1.3 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层流病区、骨髓移植病区、器官移植病区、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检验科、内镜中心(室)等感染高风险部门和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5.1.4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5.1.5 应配备洗手液(肥皂),并符合以下要求:

a) 盛放洗手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

b) 重复使用的洗手液容器应定期清洁与消毒。

c) 洗手液发生浑浊或变色等变质情况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

d) 使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

5.1.6 应配备干手用品或设施。

5.1.7 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有良好的接受性。

5.1.8 手消毒剂宜使用一次性包装。

5.2 外科手消毒设施

5.2.1 应配置专用洗手池。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度适宜,能防止冲洗水溅出,池面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5.2.2 洗手池及水龙头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合理设置,每 2~4 间手术间宜独立设置 1 个洗手池,水龙头数量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

5.2.3 应配备符合 5.1.5 a)、5.1.5 b)、5.1.5 c)要求的洗手液。

5.2.4 应配备清洁指甲的用品。

5.2.5 可配备手卫生的揉搓用品。如配备手刷,手刷的刷毛柔软。

5.2.6 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

5.2.7 手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

5.2.8 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至少每周清洁与消毒。

5.2.9 冲洗手消毒法应配备干手用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手消毒后应使用经灭菌的布巾干手,布巾应一人一用。

b) 重复使用的布巾,用后应清洗、灭菌并按照相应要求储存。

c) 盛装布巾的包装物可为一次性使用,如使用可复用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包装开启后使用不得超过 24h。

5.2.10 应配备计时装置、外科手卫生流程图。

6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6.1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指征

6.1.1 下列情况医务人员应洗手和/或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a) 接触患者前。

b) 清洁、无菌操作前,包括进行侵入性操作前。

c) 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d) 接触患者后。

e) 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

6.1.2 下列情况应洗手:

a) 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

b) 可能接触艰难梭菌、肠道病毒等对速干手消毒剂不敏感的病原微生物时。

6.1.3 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6.1.4 下列情况时医务人员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a) 接触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 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6.2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方法

6.2.1 医务人员洗手方法,见附录 A。

6.2.2 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遵循以下方法:

a) 取适量的手消毒剂于掌心,均匀涂抹双手。

b) 按照附录 A 医务人员洗手方法 A.3 揉搓的步骤进行揉搓。

c) 揉搓至手部干燥。

6.3 手消毒剂选择

卫生手消毒时首选速干手消毒剂,过敏人群可选用其他手消毒剂;针对某些对乙醇不敏感的肠道病毒感染时,应选择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剂。

6.4 注意事项

戴手套不能代替手卫生,摘手套后应进行手卫生。

7 外科手消毒

7.1 外科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先洗手,后消毒。

b) 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7.2 外科洗手遵循以下方法与要求:

a) 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修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超过指尖。

b) 取适量的洗手液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 1/3,并认真揉搓。清洁双手时,可使用清洁指甲用品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使用揉搓用品清洁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c) 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 1/3。

d) 使用干手用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 1/3。

7.3 外科冲洗手消毒,遵循附录 B 的方法与要求。

7.4 外科免冲洗手消毒,遵循附录 C 的方法与要求。

7.5 注意事项:

a) 不得戴假指甲、装饰指甲,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b) 在外科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使水由手部流向肘部。

c) 洗手与消毒可使用海绵、其他揉搓用品或双手相互揉搓。

d) 术后摘除手套后,应用洗手液清洁双手。

e) 用后的清洁指甲用品、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揉搓用品、清洁指甲用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一次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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