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教育工委派驻纪检组督查组,来医院进行“四风”专项检查,对医院三公经费的使用和审批程序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检查,根据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对“三公经费”的报销审批程序,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部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结合医院报销审批流程的实际做好落实: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报销凭证必须具备“四单三人”。即“四单”: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消费清单、财务票据。“三人”:经手人、分管领导、财务部部长。
1、注意事项:
①严禁出现香烟、高档酒、土特产品和礼品;
②严禁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③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④住宿费不能由接待单位承担。
2、公务接待审批单应注明内容:
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及陪餐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
二、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所需票据:差旅费审批表、会议或培训通知单、城市间交通运输发票、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审批表应注明内容:出差事由、人员、时间、地点
三、会议费
会议费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所需票据:会议费审批表(不同等级的会议需要报相关上级部门审批同意)、会议签到表、会议日程、会议通知、各种开支发票。会议费按会议标准严禁超标。
四、报销票据
1. 能够用于报销的票据
◆发票:盖有国家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盖有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
◆收据:盖有财政专用章的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的收据;
◆特定行业的票据:邮政部门票据、铁路部门票据、航空部门票据、公共汽车票据、银行手续费收据、保险公司保险单等。
2. 不能用于报销的票据
◆假发票、假收据。
◆过期发票或已被禁止使用的发票(或收据)。
◆不合格发票(或收据):指没有标记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或未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收费专用章的票据,以及其他不规范票据。
◆用于个人娱乐、消费的发票(或收据):如康体、娱乐、健身中心开具的票据;购买箱包、药品、服装、儿童用品、家具、家电等私人用品的票据。
◆发票开具内容与经营范围不符的发票(或收据),如药店、服装店开具的“办公用品”、“材料”等。
◆各项内容填开不完整、金额大小写不相符或者有涂改的发票(或收据)。
◆残损票据:如缺少金额、日期、税务或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收费专用章等。
3. 票据管理
◆原则上不可多个项目分摊同一笔费用。
◆同一经济事项严禁以各种理由或明目拆分。
◆同一天同一地点采购同类物品开具若干发票的,无论是否连号均视为同一张发票管理;同一地点采购同类物品开具连号发票的,无论是否同一天均视同一张发票管理。
五、财经纪律
在财政和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财经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纲领性文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主要内容:
◆ 不准搞计划外基本建设,特别是不准乱搞“楼、堂、馆、所”
◆ 不准伪造凭证、报表和篡改会计数字
◆ 不准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挤成本、费用
◆ 不准用生产经营资金搞基本建设和其他财政性开支
◆ 不准挤占、挪用、截留、拖欠应当上缴的利润、税金和其他款项
◆ 不准巧立名目、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资财
◆ 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加班费、福利或实物,以及挪用公款公物
◆ 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套取现金
◆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 不准转移、分散、隐瞒和私分公共财物和奖金
◆ 不准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铺张浪费和挥霍国家资金
2019.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