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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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7-10-27 16:08 发布人:刘晓美(二附院)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加强和规范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承接或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部署应对的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院领导、医务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科室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院要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并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各有关科室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统一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副院长担任,院长是医院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办公室下设医疗救护、疫情报告、医院感染防控、物资保障、网络信息保障、中医药专家、应急医疗队、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医疗救护的各项工作,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的健康危害和影响。

  医务部具体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组织协调工作,医务部部长作为具体协调工作负责人。

  2.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协调机制,统一调配。

  3.协调与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4.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5.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6.组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专家组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咨询、疑难病会诊、医疗指导和评估,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

  2.收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建议。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医疗救护组包括急救、重症医学、呼吸、心血管、神内、神外、外科、骨科、妇科、护理、药学、检验、影像等专业技术人员,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落实对伤病员的紧急医疗救治措施。

  2.其他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受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挥,依据各自职能配合医疗救护组开展现场处置,如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及报疫;医院内感染防控;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的储备供应;院内网络信息技术支持等工作,保证应急处置流程的及时高效。

  三、监测和预警

  (一)监测报告

  医院所属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发生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患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结合接诊病例的基本情况、患者数量、主要临床症状与体征、发病因素等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医务部或行政值班。

  (二)预警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部门及人员。

  (三)启动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到黄色预警及以上级别或接到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救援指令后,由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网络系统(e信通)或移动通讯系统将应急指令发送给各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

  四、现场处置

  (一)医疗救治处置流程

  1.医务部或行政值班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上报领导小组。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据具体情况发出预警响应并启动应急预案。

  3.急症部依据急诊抢救相关制度、流程和规范,本着先救命后治病、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负责先期现场紧急医疗救治。

  首诊科室必须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了解患者全面状况,遇有新情况给予及时处理,并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在未转往其他科室之前,全面负责患者的诊治工作。建立交接班制度,保证抢救工作的延续性。现场急救时应将相关病历资料随身携带,医嘱与病情变化及时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注意记录完整,防止遗漏。患者运送途中需护理人员陪同加强观察,随时记录,并与接诊科室医护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其他医疗救护组成员依据应急指令须及时赶到现场,在医务部统一协调下,配合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4.医务部组织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协调医药护技不同专业的医务人员参加现场救治,并根据伤病员数量、伤情等应急工作需要,适时扩充救治队伍并开放相关专业科室分流患者。

  (二)物资技术保障

  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艰巨性、危险性等,应急物资的储备是实施应急预案的基本保证和先决条件。物资保障组负责包括医疗设施、仪器设备、急救器材、防护用品、生活物品、通信设备、药品等应急物资供应,药学部负责提供各种急救药品,网络信息组负责院内His、Lis系统设备的运行保障和技术支持,医务部负责组织药学、总务部、信息中心协调应急药品、物资设备的调配以及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证现场救治流程的快速通畅。

  五、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危险因素消除,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得到妥善救治,经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卫生应急相关信息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1.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及成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操作程序

  20167月21日

  附件1: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及成员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孙增涛、应森林

  副 组 长:张玉莲、邹澍宣、王保和、高景环

  办公室主任:刘恩顺

  办公室成员:张朝晖、宋连义、潘东、潘国鹏、狄红月、龙友余、杜武勋、周震、程燕、周杰、邹爱英、李青、李惊喜、闫卫利、吕绍安、高京津

  2.医疗救护专家

  组长:张玉莲

  副组长:刘恩顺潘东

  感染性疾病专业组:李竹庭、魏葆琳、张虹、付滨

  内科急救专业组:龙友余、高万朋、杜武勋、周震、魏葆琳、张虹、李慧臻、付滨、周洁、王德惠、程燕、陈慧

  外科急救专业组:谷福顺、王红、王旭光、张朝晖(外)、刘云龙、宋殿荣、郑兆晔、孟兆联、张卫军、宋景芳

  心理专业组:侯冬芬、毛稚霞

  康复专业组:郭振强、刘晓敏

  医药技术专业组:邹爱英、李青、李惊喜、闫卫利、胡建功、方京龙

  护理专业组:狄红月、蒋晶红、井颖、李萍

  3.应急医疗队

  队长:高万朋

  副队长:韩俊泉、

  队员:苏景深、庞建中、孙毅、马翔、刘现周、李品川、霍磊、王顺华、李超、张建栋、方凯、朱朝军、卢旭亚、王琳珏、王爱国、郑昆仑、信金党、高鹤、程明、杜文欣、陈慧、孟兆联、刘巍、黄海、李志军、王军、郑偕扣、安伟伟、陈宁、楚广玉、冯孝鹏、郝晶、姜萍、蒋晶红、李艳霞、刘萍、穆丽婷、孙虹。

  4.中医药专家组

  孙增涛、孙兰军、于志强、石建华、孟祥震。

  5.疫情报告组

  吴佳寅、李慧茹、李欣。

  6.医院感染防控组

  周杰、白秀洁。

  7.药品供应组成员

  邹爱英、霍利民、运乃茹、苏海萍。

  8.物资保障组成员

  张朝晖、吕绍安、徐勇亮。

  9.信息技术保障组成员

  李国庆

  10.安全保卫组成员

  高京津

  11.新闻宣传组

  宋连义、石陨、王俊平

  12.应急通讯

  院长办公室:60637888

  医 务 部:60637805

  应急办主任:刘恩顺(13752191027)

  行政值班:60637850或15822843656

  保 卫 科:60637852或13012265184

  物业电梯:15682902265

  江都路派出所:81356732

  卫生应急各个工作组成员联系电话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通讯录》

 附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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