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市卫计委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标准
1. 2018年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内容符合卫生人才培养的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目的。
2. 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天津地区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
(3)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科研成果。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与推广,市内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4)填补市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内容必须是其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授课教师应以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中级职称人数少于授课人数的三分之一,初级职称人员不能作为授课讲师。
4.中、西医项目批准授予的学分最高为10分。
5.每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二、项目申报
天津市级继教项目每6学时可申请1学分,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1.网络申报。
申报 2018 年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使用我院帐号、密码登陆《天津市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tjcme.haoyisheng.com)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城乡社区继续教育专项”请在项目名称前注明,格式为:【城乡社区专项】+项目名称;同时 2018年鼓励申报全科、儿科、妇产、精神卫生、病理、康复和健康管理等学科的继教项目。
2.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后,需直接打印生成纸质版文字材料一式一份上报。报送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亲笔签字,不得代签。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过期不受理。
4.报送地点: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科教部教学科)。
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01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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