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医师职业证书”的通知
根据卫计委文件要求,我院所有参加2017年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需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盖章备案。请以科室为单位收取并按名单中的顺序用铅笔排序后上交,入科专家由科室负责,门诊退休专家由门办负责,上交日期:7月25日(周二),上交地点:医务部。另:名单请登录医务部公共邮箱查询下载!
医务部
2017.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