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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认证】关于核对科室继教系统人员状态信息 及上交继教学分认证材料的通知
2016-11-17 09:21 发布人:冯静静

关于核对科室继教系统人员状态信息及上交继教学分认证材料的通知

各科室:

为方便各科室做好本年度继教学分管理工作,现请各科室人员确认本人继教状态,并根据个人学分达标情况提交本年度纸质继教学分认证材料,认证通过后,由继教办将认证材料相应可取得的学分手工录入个人IC卡内。具体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核对继教系统人员信息状态

请各科室主任务必将当前继教状态情况通知到本科所有人员(以统计表中本人签字为准),并核对统计表中是否为本科室参加2016年继教学习的全部人员,以下情况需要更改状态:

1.休假、新入职、调入等原因导致当年在我院工作时间不足半年可调为“不计达标”状态人员。

2.退休、非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或不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调为“注销”状态人员。

    因个人影响科室及医院继教达标率,请各科室主任认真核对,如有出入,请在表中调整,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于11月30日前交回继教办。

二、提交学分认证材料

   (一)提交材料范围

1.参加外省市继教项目学习(条件认证)

2.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外出进修

4.发表论文(II类学分)

5.科研课题(II类学分)

6.申报国家自然基金课题(II类学分)

   (具体内容及确认方式详见年度继教手册及附件)

论文或综述认证标准:

作者排序

刊物类别

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

第二

作者

第三

作者

国外期刊(ISSN)

8

7

6

核心期刊

6

5

4

专业期刊

5

4

3

内部刊物

4

3

2

课题认证标准:

成员排序

课题级别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国家级课题

8

7

6

5

4

市部级课题

6

5

4

3

2

厅局级课题

5

4

3

3

1

(二)学分达标标准

l.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取得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少于5分。

2.中级、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取得25学分,各类学分比例要求具体见表:

中级、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最低应取得学分数

              学分类别

单位级别

I类学分

Ⅱ类学分

国家级项目

省市级项目

三级医院

4

8

13

3.Ⅰ类学分中国家级可替代省市级学分,反之不可。Ⅰ类、Ⅱ类学分不能互替。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为加快提交材料的学分认证,且因学分不能跨年度使用,请各科室人员根据个人继教学分达标差距提交材料,学分达标者无需提交。

2.由于涉及人员众多,必须以科室为单位收齐材料,并做好初审工作,不接受个人递送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oxueke2013@126.com

3.提交材料时间:12月15日前。因系统时间限制,过时将无法补录,后果自负。

   注:如要查询全部学分(包括待市局审核学分),请登录http://icme.haoyisheng.com,输入个人继教IC卡号,初始密码:000000。

附件1 各科室人员继教状态确认信息表

附件2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上交纸质版)

附件3 外出进修证明(上交纸质版)

附件4 2016年度各科室人员发表论文统计表(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5 2016年度科室人员完成科研课题统计表(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6申报国家自然基金课题获得二类学分申请(上交纸质版)

注:附件2-6详见医院网站并下载

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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