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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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2014-05-05 14:54 发布人:天津中医药大学二附属医院

  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1、认真执行《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2、按照天津市卫生局物价管理要求,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3、保证住院患者一日清单的发放。

   4、门诊医疗收费科室,保证收费明码标识,公示服务价格,统一张贴诊室显著位置。

   5、严格医疗收费管理,科室不得擅自减、免收费;跨靠收费;超标准收费。

   6、科室为一级物价管理体系,做到首问负责制,耐心解答患者对费用的提问;严禁推诿患者。

   7、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以错、漏、多收金额总数的30%扣除科室。情节严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全额扣罚。

   8、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中,对管理突出的科室及兼职物价员给予月奖励和年奖励。

   9、每月检查结果以月报形式下发,表彰先进、惩罚违规,做到奖惩分明。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物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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